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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初中转学工作安排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2016-2017年校历安排,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朝阳区初中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申请时间:2017年7月6日至12日

二、转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学生

1. 学生的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

2. 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

3. 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我区,从境外到我区落户,需转入我区就读初中;

4. 有本市户籍,但学生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需转入我区就读初中;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

取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到我区就读。

三、需提交的材料:

1. 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表》或学籍证明(须注明全国学籍号);

2. 全家户口簿;

3. 家庭实际居住证明;

4. 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还需提交《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四、办理流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于2017年7月5日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办理转学登记审核手续;

2.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到并提交材料;

3. 学校于规定时间内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上进行相关操作,并随附件上传材料照片。

五、其他:

1.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入手续,2017年9月升入初三毕业年级的学生转学必须在7月6日至12日期间提交申请。

2. 非本市户籍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到我区就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2017年6月26日至6月30日到朝阳区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办理《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3.朝阳区初中转学咨询电话85967039。

朝阳区中招办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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