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淮南市田家庵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出炉
7月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田家庵区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方案》出炉。
1、“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小学招生根据《田家庵区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方案》开展招生报名工作,严禁跨区域招生。
2、“公开透明、严格监督、违规必究”的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统一、规范”的原则。各校要按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杜绝违规招生。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得擅自修改“阳光分班”结果。
义务教育招生对象及条件
1、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5日-10日。凡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少年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进入所在片区对应的小学接受义务教育。新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需按照“两个一致”,即“入学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学校方可报名。
符合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学区所属学校入学:出生时随其父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处(即就学者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簿,同时提供由市房管局出具的其父母在本城区无房产的证明,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
2、初中七年级招生:严格按照《淮南市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淮教[2016]2号)中有关要求,根据我区小学毕业推荐方案,公示对口小学推荐升入初中的学生名单,并以公示名单办理初中新生入籍。
不在公示名单中的2016级初中入学新生,三年后将不得享受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资格。小学对口推荐要严格把关,不参与对口推荐的要报送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原则上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到外地就读的须提供外地户口本。绝不允许同城借读。
确保随迁子女“零障碍”入学
全面落实《淮南市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管理办法》,做到“三个一样”,即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由区招生办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家长实际居住地合理安排。对于就学矛盾比较突出的热点学校,可以采取“就近分流”的办法,确保每一位随迁子女按时入学,入学时需向校方提供户口簿、暂住证明、务工证明。
政策照顾人员子女入学
政策照顾人员子女按照不同情况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和资料,由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1.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的,需提供服役单位证明。
2.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需提供市政府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人才引进证明。
民办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依法依规自主招生,招生计划、方案、简章、宣传内容等,须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无计划招生。严禁通过选拔性考试、测试招收学生,或以招收特长生名义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学籍变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操作执行。
民办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2日-4日,7月14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特别说明
严格控制班额、学额,严禁择校、借读和违规收费
严禁以捐资助学、借读、共建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坚决制止“以权择校”和“以钱择校”行为,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保障学生入学公平。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和借读生,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借读费。
严格控制校额班额,任何学校不得设虚拟班级。小学不得超过2000人/校、46人/班,初中不得超过3000人/校、50人/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得超过4000人/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