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16年小升初政策
《南京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已公布,4月底前,各区将陆续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具体实施方案。
《意见》要求,各区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制定本区招生方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学位。各区要通过科学划定施教区、统筹师资流动和名校兼并托管、集团化办学等办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已实行多校划片的区要继续完善入学办法,其他有条件的区积极稳妥推行多校划片入学,促进辖区内教育资源的均衡布局。同时,要按照两个“不低于”的原则(电脑派位学校数不低于去年,电脑派位计划数不低于去年),继续推行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成果,确保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符合教育部、省政府有关规定。
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严格核定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2016年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仍为2:8。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树人学校,根据协议,三年过渡期已结束,2016年起按照公办学校入学办法执行。
2016年南京外国语学校小升初招生办法总体保持稳定,招生范围将扩大到全市,招生计划数增至340人,录取方式仍采用摇号加笔试。同时《意见》明确,自2017年起,南京外国语学校小升初招生计划数扩大至380人,能力测试由笔试改为面测,与全国同类外国语学校招生考试办法接轨。自2020年起,南京外国语学校初升高政策将作出调整,在保持总招生计划不变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对本校以外初中毕业生的招生人数,直至2025年面向全市统一招收初中毕业生。据悉,为顺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南京外国语学校将逐年开设西班牙语、韩语、阿拉伯语等语种的选修。
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也对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提出具体的要求。《意见》明确,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各区制定相应办法,积极稳妥地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此外,在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还将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给予适当照顾。
根据2016年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近期,各区教育局将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4月22日至23日,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5月21日至22日,全市城区统一组织小学新生报名登记,其他区可参照执行;
5月27日前,各区教育局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公办热点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和电脑派位计划。小学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查验、修正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打印学籍卡并盖章后(初一新生注册学籍的依据)交毕业生;
6月7日至8日,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13日至14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6日上午,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和区内热点公办中小学电脑派位;
6月27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7月2日,南京外国语学校英语能力测试;
8月10日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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