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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市南城街道秋季公办中小学新生招生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和《关于做好东莞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小学按照“户籍人口,就近入学;楼盘指标,合理调配;政策入读、插班入学,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读我街道公办小学;初中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读南城中学或阳光实验中学。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须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初中一年级须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有正常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为我街道公办中小学新生招生对象。

1.南城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群体

按《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12]67号)和《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执行。

3.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群体

按《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东府办[2013]49号)和《南城街道奖励企业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暂行办法》(南城办[2015]7号)执行。

4.楼盘指标入学协议群体

楼盘指标协议群体指的是与我街道办事处签有委托办学协议并符合入读条件的楼盘业主适龄子女,将按照《关于楼盘业主子女入读公办学校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城办[2013]36号)执行。

5.东莞市优惠政策群体

(1)其父母一方在我街道工作,持有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3年及以上)、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的适龄子女,按照《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12]67号)中第九条优惠政策执行。

(2)其父母一方在我街道工作,持有东莞市台湾事务局出具的《东莞市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的适龄子女,按东教基[2006]20号规定执行;其父母一方在我街道工作,持有东莞市外事局出具《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的适龄子女,按照东教基[2008]8号规定执行。

(3)其父母一方在我街道工作,属引进人才户口挂靠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并在工作单位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的适龄子女,按东府办函[2006]174号规定执行。

(4)其它符合国家、省、市优惠政策或特殊群体入学的。

二、招生流程

统一时段窗口登记、初审、公示——职能部门对登记入学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到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三、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25日

(二)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母与儿童本人的一页,用A4纸)。

2.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3.插班生需现时在读学校出示的国平台《学籍基本信息》卡上加意见并盖章。

4.填报《2016年南城街道秋季申请入读中小学登记表》。

5.除以上材料外还要提供以下表格的补充材料。

(三)登记窗口

招生对象登记窗口备注(补充资料要求)
南城户籍生所属社区居委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群体南城街道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南城宏图科技中心3号楼一楼办事大厅)登记时间与资料:按市统一规定。
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群体街道企业主管部门(经贸办、商务办、民营办、科技办)登记时间与资料:按市、区统一规定。
楼盘指标协议入学群体各楼盘指定的登记地点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复印件(保证房管所在系统能查询到)。
其父母一方持有人才引进《广东省居住证》、《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教育办招生处(南城宏图科技中心3号楼一楼办事大厅)1.人才引进类《广东省居住证》或《东莞市人才特聘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 3.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盖上单位公章); 4.现工作单位社保证明。
其父母一方为台商或华人华侨教育办招生处(南城宏图科技中心3号楼一楼办事大厅)1.持证人在南城工作的单位证明; 2.台湾事务局或市外事局的证明; 3.东莞市教育局加意见证明材料; 4.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盖上单位公章)。
其父母一方属引进人才户口挂靠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办招生处(南城宏图科技中心3号楼一楼办事大厅)1.持证人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 2.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盖上单位公章); 3.现工作单位社保证明; 4.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证明其户籍、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
在单位集体户的南城户籍生教育办招生处(南城宏图科技中心3号楼一楼办事大厅)1.持证人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 2.现工作单位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3.户主复印件加盖公章。
我街道公办小学在读六年级南城户籍生原就读小学 
我街道公办小学在读六年级楼盘指标协议群体原就读小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复印件(保证房管所在系统能查询到)。
四、报名办法

(一)小学报名办法

1.录取查询:2016年5月19—20日由登记窗口公布名单;家长向登记窗口查询录取结果。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21日8:30—11:00、14:00—16:30

3.报名地点:见录取结果公布的公办小学

4.报名材料:户口簿正本及其复印件(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母与儿童本人的一页,用A4纸),小孩出生证原件与复印件,登记回执。如是插班生需现时在读学校出示的国平台《学籍基本信息》卡上加意见并盖章的复印件。

(二)初中报名办法

1.入围查询:2016年6月20—24日由登记窗口公布入围名单;家长向登记窗口查询入围结果。

2.电脑派位: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2天在阳光五小电脑派位。

3.发放通知: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3天下午家长向原登记窗口领取学校录取通知书。

4.报名时间、地点、材料要求:见学校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说明

1.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查出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申请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楼盘指标协议群体入读名单要在所在楼盘公示5天以上,接受业主监督。

3.户口簿与监护人信息由公安户政部门通过全国户政网审核,楼盘指标协议群体的房产信息由房管所审核,优惠政策群体的证件信息由教育办会同发证机关审核,非南城户籍生的出生证件信息由计生部门通过全国、全省计生平台审核,学籍信息由教育部门通过全国学籍平台审核。

4.义务教育阶段已建立全国统一学籍档案管理平台,申请小学必须在6周岁入一年级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年级年龄,否则平台上入不了学籍,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

5.已是小学、初中在校生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入学后审核发现留级重读所造成不能办理学籍档案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

6.符合条件登记的学生,请按以上分类窗口登记,不要重复登记。

7.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登记手续的南城户籍生,补登记手续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在教育办办理。由我办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

8.聋哑和弱智儿童到东莞启智学校报名。详情请阅《东莞市启智学校招生简章》(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南路6号,咨询电话:2248102022329020)。

9.相关招生信息与表格可登陆南城街道网市民办事教育栏目、南城教育信息网政策法规栏目了解、下载。

南城街道网:http://nancheng.dg.gov.cn/

南城教育信息网:http//ncjy.dgjy.net/

10.本招生通知由南城街道教育办负责解释。

南城教育办招生处咨询电话:22990206

南城街道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3198900

南城街道计生办咨询电话:224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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